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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标注册
一. 查询
1、 提供已拟定的商标名称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在国家商标局检索以确定该名称有无在先申请注册。
2、注册香港公司认为根据查询结果如果有在先注册的或近似的同类商标,重新确定商标名,再进行检索,如无在先申请注册的同类商标,可开始注册或开始设计图案。
文字、字母、数字会一小时内出结果,图形看复杂程度需一天左右如无拟定商标名,本公司再根据产品的类别和公司名称给予起名供参考本公司设计部提供商标设计服务,根据商标中英文含义及使用类别和公司名称在一天内提交设计初稿供客户挑选
二. 递交
申请注册商标应提交下列材料:
1、以公司名义申请: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申请表委托书盖章(由本司提供);(3)商标图;
2、以个人名义申请:
(1)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图案;
(4)申请表、委托书上签字;
一周以内在递交文件的同时,申请人需与本公司配合选择产品或服务类别来最后确定申请商标的商品
三. 初审受理
递交国家局后,进行初步审查,审理文件的制作是否合格,商标主体权。
半年左右凭受理书可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商标注册凭证,并能有效防止他人抢注本商标
四. 实审
实审此商标有无在先同样或近似商标,以及有无违反法律等
一年半左右
五. 公告
商标通过实审程序后,商标局进行商标排版公告
三个月如公告商标被提异议本公司代理进行答辩
六. 领证
二个月三个月内无异议,自公告之日起月后可收到商标局发出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本公司从北京领回注册证书。
七. 续展
一次注册十年有效十年后办理续展使用期满应提前六个月本公司可代办续展。
如您有深圳香港公司注册、注册离岸公司、深圳公司注册相关疑问,可拔打「0755-86197650」 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