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行业第一品牌_深圳市展诺企业管理
  • +86 755-86197650 +8615361568882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日期:2012-12-04 发布者:深圳香港公司注册

注册香港公司认为根据《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的规定,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如您有深圳香港公司注册注册离岸公司深圳公司注册相关疑问,可拔打「0755-86197650」 免费咨询。
  • 香港公司注册处
  • 香港贸发局网
  • 香港公司税务局
  • 香港商标申请
  • 英国公司注册网
版权所有2007-2020@深圳市展诺企业管理 粤ICP备07500441号-1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