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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制度条例

日期:2012-12-27 发布者:深圳香港公司注册

    香港税务制度条例非常明确,香港以地域为征收税项的基础,只对来自香港的利润及收入征税。香港与内地情形不同,香港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香港的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薪俸税(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税务局负责香港的税务事宜。税务局每年寄出缴税通知书,利得税和薪俸税等数据必须在指定期限前自行呈报,上述税项每年只需报税一次。注册香港公司
 
  香港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对国际投资者非常有吸引力。这就是国际上有许多集团公司在香港设立总部目的意义,就是利用香港税务制度条例优势,达到在离岸贸易、国际投资中的合理避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虽然企业每年必须进行税务申报, 但企业只有在香港经营产生的赢利按纯利润的17.5%征收利得税,企业不盈利不交税。如果企业在香港区域外经营产生获得的赢利无需在本港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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